索引號: | 01422610-7/2021-00070 | 分類: | 其他\其他 通知 | ||
發(fā)布機構: | 如皋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 | 文號: | 皋發(fā)改〔2021〕24號 | ||
成文日期: | 2021-03-26 | 發(fā)布日期: | 2021-03-29 | 有效性: | 有效 |
名稱: | 關于制定我市中小學課后服務費正式標準的通知 |
各市直學校,各鎮(zhèn)(區(qū)、街道)教管中心:
為幫助學生家長解決按時接送和課后看護難題,深入推進在校學生素質教育,規(guī)范中小學課后服務收費行為,根據《省教育廳 省發(fā)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課后服務工作的通知》(蘇教財〔2020〕2號)要求,2020年我委會同市教育局、財政局制定了中小學課后服務費試行標準。現(xiàn)試行標準到期,根據一年來各學校課后服務費收支情況,結合我市實際及參照周邊縣市收費標準制定情況,經市政府批準,現(xiàn)就中小學(小學、初中)課后服務費正式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核定中小學(小學、初中)課后服務費收費標準為200元/生·學期,以學期為計費周期,不得跨學期收取。學期中間,學生提出退出課后服務或者因不可抗力原因(含政策調整)調整學期天數的,實際參加課后服務天數為該學期天數一半(含一半)以內的,應當退還一半費用;超過一半的,不退還費用。
二、中小學(小學、初中)課后服務按照省、市相關文件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中小學生自愿選擇是否參加課后服務,嚴禁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;課后服務要優(yōu)先保障特殊需要兒童、留守兒童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、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和中低年級學生等亟需服務群體;對建檔立卡、低保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免費。
三、嚴格落實收費公示制度。各學校要在醒目位置,公示本校的收費項目、收費標準、收費依據、優(yōu)惠政策和投訴咨詢電話等內容,主動接受學生、家長和社會監(jiān)督。
中小學(小學、初中)課后服務費自2021年春學期起執(zhí)行。原《關于明確我市中小學課后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皋發(fā)改〔2020〕55號)文件同時廢止。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、市教育局、市財政局根據各自職責負責解釋。
附件:省教育廳 省發(fā)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課后服務工作的通知(蘇教財〔2020〕2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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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皋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 如皋市教育局
如皋市財政局
2021年3月26日
附件:省教育廳省發(fā)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課后服務工作的通知(蘇教財[2020]2號)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