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號: | 014225972/2024-01128 | 分類: | 公安、安全、司法\司法 通知 | ||
發(fā)布機構: | 政府辦 | 文號: | 皋政辦發(fā)〔2024〕37號 | ||
成文日期: | 2024-05-29 | 發(fā)布日期: | 2024-06-04 | 有效性: | 有效 |
名稱: |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動態(tài)調整《如皋市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》的通知 |
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動態(tài)調整《如皋市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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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鎮(zhèn)(區(qū)、街道)人民政府(管委會、辦事處),市各相關部門和單位:
為深入推進“放管服”改革,推動更大程度便民利民,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,依據(jù)國務院、江蘇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相關文件精神,根據(jù)《關于公布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(第三批)和調整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(第二批)中部分證明事項的公告》《省司法廳關于南通市優(yōu)化調整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的復函》文件要求,對我市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進行動態(tài)調整。其中,新增第三批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23項,第一、二批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中直接保留65項,調整后保留6項,取消2項,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合計94項(詳見附件)。
附件:如皋市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調整匯總表
如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4年5月29日
(此件公開發(fā)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