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總體情況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的要求,由如皋市財政局辦公室編制完成本報告。報告全文由總體情況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個部分組成。本報告中所列數(shù)據(jù)的統(tǒng)計時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。本報告全文在“中國如皋”門戶網(wǎng)(www.rezaderakhshi.com)上公布,歡迎查閱。如對本報告有疑問,可與如皋市財政局辦公室聯(lián)系(地址:如皋市財政局,郵編:226500,電話:0513-87623886,傳真:0513-87623851,電子郵箱:rg87623886@126.com)。
2021年,我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關于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,堅持以公開為常態(tài)。不公開為例外,堅持以公開促落實、促規(guī)范、促服務,全過程推進政務公開,著力提升公開實效,確保人民群眾知情權、參與權、表達權和監(jiān)督權,切實推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。
(一)持續(xù)推進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。一是明確如皋市財政預決算領域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。對照標準目錄公開事項、逐一明確公開內(nèi)容(要素)、公開依據(jù)、公開時限、公開主體、公開渠道、公開對象、公開方式,指導政府預決算公開目錄7個、部門預決算公開目錄7個,并按照目錄內(nèi)容要求做好財政預決算領域基層政務公開。二是結合我市實際情況,制定我市預決算信息公開方案,創(chuàng)新工作舉措,出臺我市2021年預決算公開檢查工作文件,組織部門單位對2021年預算公開和2020年決算公開情況完整性、及時性、準確性、規(guī)范性、細化程度、公開方式等相關內(nèi)容開展互查,并將檢查結果納入政府年度綜合考核,倒逼部門單位預決算信息公開質(zhì)量和水平提升。三是“雙平臺”同步公開預決算信息。明確公開主體、公開內(nèi)容、公開時間、公開方式、涉密信息處理等,在江蘇省預決算公開統(tǒng)一平臺和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同步公開政府預決算、部門預決算、預決算公開管理文件、資產(chǎn)信息、績效信息等,保證預決算信息公開及時性、完整性。2021年我市全面公開部門預算單位53家,根據(jù)財政部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算公開的指導意見,部門所屬單位已同步在主管部門平臺公開; 2020年部門決算公開63家。
?。ǘ├^續(xù)推進行政執(zhí)法信息公開。依托政務服務平臺,事前主動公開行政執(zhí)法主體、人員、職責、權限、依據(jù)、程序、救濟渠道、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行政執(zhí)法裁量基準等信息,事中依法告知當事人執(zhí)法事由、執(zhí)法依據(jù)、權利義務等內(nèi)容,事后及時公開執(zhí)法主體、執(zhí)法對象、執(zhí)法類別、執(zhí)法結果等信息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。
(三)規(guī)范辦理依申請信息公開。2021年,我局按照局內(nèi)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規(guī)程,認真落實簽收、登記、審核、辦理、答復、歸檔等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,增強答復內(nèi)容的針對性和形式的規(guī)范性,明示救濟渠道,依法做好依申請公開。聘請常年法律顧問,妥善應對由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引發(fā)的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。全年共辦結依申請公開2件,均按規(guī)定時限辦結。同時,積極做好因依申請公開引起的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應訴工作,全年行政復議1例,行政訴訟1例,上級部門均予以維持,未發(fā)生行政訴訟敗訴案件。
?。ㄋ模┘訌娦畔⒐_環(huán)節(jié)溝通協(xié)調(diào)。為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,我局主動加強與市政府信息中心、市司法局、機關其他職能部門、局法律顧問的溝通銜接,全力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及依申請公開工作。不斷摸索完善主動公開、依申請公開、審核公示等操作流程,有力地促進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第二十條第(一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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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(nèi)容 |
本年制發(fā)件數(shù) |
本年廢止件數(shù) |
現(xiàn)行有效件數(shù) |
規(guī)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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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 |
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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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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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(nèi)容 |
本年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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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許可 |
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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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條第(六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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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(nèi)容 |
本年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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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處罰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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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強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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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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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(nèi)容 |
本年收費金額(單位:萬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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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 |
三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
(本列數(shù)據(jù)的勾稽關系為: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,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) |
申請人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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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 |
法人或其他組織 |
總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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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(yè) 企業(yè) |
科研 機構 |
社會公益組織 |
法律服務機構 |
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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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
1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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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上年結轉(zhuǎn)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
1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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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本年度辦理結果 |
(一)予以公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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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部分公開(區(qū)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,不計其他情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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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不予公開 |
1.屬于國家秘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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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(guī)禁止公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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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危及“三安全一穩(wěn)定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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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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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屬于三類內(nèi)部事務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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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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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屬于行政執(zhí)法案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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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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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無法提供 |
1.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
2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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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沒有現(xiàn)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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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補正后申請內(nèi)容仍不明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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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不予處理 |
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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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重復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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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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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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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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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其他處理 |
1.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、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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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、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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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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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總計 |
2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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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結轉(zhuǎn)下年度繼續(xù)辦理 |
四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
行政復議 |
行政訴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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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維持 |
結果糾正 |
其他結果 |
尚未審結 |
總計 |
未經(jīng)復議直接起訴 |
復議后起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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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維持 |
結果糾正 |
其他結果 |
尚未審結 |
總計 |
結果維持 |
結果糾正 |
其他結果 |
尚未審結 |
總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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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1 |
1 |
1 |
五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2021年,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,但對照《條例》的要求和社會公眾的需求,還有一定的差距。主要表現(xiàn)在:一是主動公開時效意識還不夠強,有時還存在主動公開的不及時性。二是信息公開渠道還較少,信息公開形式和內(nèi)容單一等現(xiàn)象仍然存在。
下一步打算:
一是牢固樹立以公開促工作的理念。進一步增強全體人員信息公開意識,以政府信息公開服務領導決策、服務財政中心工作開展、服務人民群眾信息需求,著力做到以公開促公正、以公開立公信,維護法治政府、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。
二是深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方法舉措創(chuàng)新,拓寬信息公開渠道。進一步整合優(yōu)化政府信息公開平臺,圍繞公眾關切梳理、整合各類信息,建設相關專題,使群眾獲取信息更加便捷;大力推進政務電子化、權力透明化,加強對“互聯(lián)網(wǎng)+”、微博、微信等新技術、新媒體的學習和應用,推進互聯(lián)網(wǎng)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度融合,運用網(wǎng)絡客戶端、微博、微信主動及時向社會群眾公開熱點信息。全力打造陽光財政、法治財政,為廣大企業(yè)、人民群眾提供更好的信息公開服務。
六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
暫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。